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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 11:06:44 发布于 一建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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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11日至23日

根据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发布《关于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可知,确定了内蒙古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1日9:00至23日24:00,缴费时间6月11日9:00至25日24:00。原文公告如下:
关于2024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一、考试设置
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告知承诺制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报考人员应承诺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承诺方式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收处理。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相关内容。
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报考人员需提前安排好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各地应当引导相关人员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并做好登记和相关报考人员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的核查工作;在职攻读成人教育学历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无法在线核验学历或提交相应学历证明材料可先行报名,事后补充相应材料接受审核。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选择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系统中上传本人已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工程、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以待审核。
(三)报名时间
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就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2024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自治区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至23日24:00;缴费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至25日24:00;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9月3日至6日。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zg.cpta.com.cn/examfront/login/initLogin.htm。
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报名人员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为2.5cm×3.5c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9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老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三、考试时间
9月7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8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四、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使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版)》。网址:
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312/20231208_775619.html
五、应试人员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客观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观题科目,请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试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六、监督管理及网上公示
(一)监督管理
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网上公示
考后我中心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监督举报。查实报考人员违反承诺,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考区设置
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在区直(呼和浩特)和全区其他11盟市均设置考区。
八、考试收费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的规定,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费20元。客观题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70元。
附件:自治区及各盟市人事考试机构资格审核地址、咨询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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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教老师
2024/06/05 10:50:01 发布于 一建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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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11日至26日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可知,确定了江苏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1日9:00-26日16:00,缴费时间6月11日-28日,资格审核工作将于成绩公布后进行。原文公告如下:
关于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1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共同参与。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业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均设置考点。
三、考试科目及作答方式
(一)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子专业(附件2)。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题(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主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五、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一) 考全科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二科
具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增报专业
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四)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五)为进一步明确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专业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编制了新版专业对照表(www.cpta.com.cn/testCondition/1070.html)。自2022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
(六)报考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时间,其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六、报名
(一)报名日期和网址。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24年6月11日9:00—26日16: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examfront/login/initLogin.htm)。
(二)实施告知承诺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请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www.cpta.com.cn/promise.html),详细了解,正确操作。
特别提醒: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
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须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考试机构做好上述人员登记和相关报考人员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的核查工作;在职攻读成人教育学历的报考人员毕业当年度内在报名期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无法在线核验学历或提交相应学历证明材料,可先行报名并与报考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联系,事后补充相应材料接受审核。
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南》(www.cpta.com.cn/applyGuide/740.html)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
(三)照片格式。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四)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6月11日—28日。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9月2日—6日,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报考注意事项
请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3/5/art_57268_9690677.html),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关于请相关报考人员提前做好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的温馨提醒》(www.cpta.com.cn/notice/1642.html),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报考人员应提前安排好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
(一)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 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 24 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
2.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 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 经 24 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 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
3. 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报考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如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报考免两科的考生应提供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证明;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的工作年限证明;
(5)增报专业的应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4. 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 (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1. 注册信息提交24小时后,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正常填写报考信息,只需在报名信息确认后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并上传相应PDF格式的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文件,完成报考流程。
2. 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 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
八、考前抽查和考后审查
(一)考前抽查。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将对报考人员进行抽查,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未被抽查的报考人员仍可进行缴费操作。
(二)考后审查。
1.审查对象。截至2024年度,各科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考生。
2.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index.html)将在2024年12月上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在12月中旬在“江苏人事考试网”(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提醒信息。
3.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4.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人事考试网(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
5.考后审查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自接到查看审查结果短信通知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3)。
6.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证书发放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证书查验栏目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十、收费事宜
根据省财政厅、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每人每科5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每人每科75元。
十一、考试大纲
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大纲使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版)》。
网址: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312/20231208_775619.html
十二、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考试报名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二)本次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对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三)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应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机构参加培训。考试教材请应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附件:1.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3.  咨询服务电话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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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教老师
2024/06/05 10:20:11 发布于 一建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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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7日至17日

根据青海省人事考试网发布《关于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安排的通知》可知,确定青海省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7日9时-6月17日18时,资格审核时间6月7日9时-6月18日18时,缴费时间6月7日9时-6月19日24时。原文公告如下:

关于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1号)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于9月7日、8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7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8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报名安排和流程
三、报考条件
1.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2.《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第七条: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一)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第八条: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四、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
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报考人员自主选择是否采用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详见附件1),无论是否选择告知承诺制,我们都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核查。我们鼓励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报名,对于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接受全程监管。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报考人员需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样本见附件2)。对所有报考人员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通过报名资格复核等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一)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二)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四)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报名操作流程
(一)考务流程
(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总流程:注册→完善账号信息→填写报考信息→信息确认→资格审查→网上缴费→报名成功)
1.注册:访问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ncms/index.shtml)“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网上注册需填报用户基本信息:用户名、密码、真实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社保卡、护照等)、证件号码、照片、邮箱、电话。报考人员需牢记用户名及密码,并确保身份证号、姓名、邮箱和手机信息完整准确。
2.完善账号信息:首先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下载地址请点此链接)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系统弹出照片上传成功的提示后,进入个人中心进行数据完善,依次完成“个人基本信息维护”、“学历信息维护”、“学位信息维护”、“工作经历维护”、“联系方式及密保问题维护”等,待到“账号信息完整度”为100%时才可进入考试报名。
注意:核查未通过或者需现场核查的学历或学位不会影响后续报名,可先进行报考信息填写,在资格核查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即可。“未核查”、“需要现场核查”、“核查不通过”并且未在考试内使用的学历或学位信息可以自行删除。
3.填写报考信息:选择相应的报考考试进入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并核对报名信息(务必保证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级别、报考专业及科目信息准确。报考全科时,输入学历和专业工作年限应符合报考条件要求;报免试科目时,必须满足专业职务、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报考人员自愿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仅有一次撤回承诺的机会,撤回承诺后将进行网上上传材料然后等待核查;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将直接进行网上上传材料然后等待核查(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本次考试设置“省外考生考区”、“西宁市考区”、“海东市考区”、“海北州考区”、“海南州考区”、“海西州考区”六个考区,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考前实际居住地选择相应考区,原则上省外来(返)青的考生选择“省外考生考区”,居住地在黄南州的考生选择“海东市考区”,果洛州、玉树州的考生选择“海南州考区”。
4.信息确认:报考人员在保存报名信息并签署告知承诺书后,一定要进行信息确认步骤,否则不会进入资格审查项。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的可直接缴费。(已经作出承诺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报考人员可免于核查。)
系统没有自动核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将进行网上上传证明材料步骤:
(1)人员范围及上传材料:
①不适用/不使用/撤回承诺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②不能自动核查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③核查不通过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④报考级别为免试级别的: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职称证书或从业说明
⑤报考级别为增报级别的: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报考人员问答栏目内容。由于办理学历学位验证/认证需要一定时间,请提前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
(2)关于上传材料的说明:上传证明材料时请仔细确认材料是否正确,显示是否清晰,以免影响报名结果。
6.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须网上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请报考人员务必在缴费前确认个人报名信息。没有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报考人员视为报名失败。
7.报名成功:在缴费时间截止前缴费成功的视为报名成功。
更多报名细节操作请参照《报名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六、资格复核
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将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待成绩公布后,我中心会同有关行业部门、协会学会等单位将对本年度成绩合格且可以领取证书人员进行考后报名资格的复核工作,请及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按时进行复核,逾期将影响证书发放。
七、监督监管
人事考试机构或业务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人事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相关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的,资格证书无效。
(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人事考试机构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其他事项
(一)考试大纲: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网址: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1811/20181105_238245.html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三)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五)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代替考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九、咨询电话
资格审核电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0971-6146535(上班时间接听)
技术支持(省人事考试中心):0971-962121(上班时间接听)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4年6月3日

附件1: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
附件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式样)
附件3:报名操作手册
附件4:申请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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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教老师
2024/06/05 09:39:13 发布于 一建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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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10日至24日

根据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可知,确定了宁夏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0日9:00至6月24日23:00,现场核查时间6月10日至6月25日,网上缴费时间6月10日9:00至6月26日23:00。原文公告如下: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19号)要求,现就我区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考试时间、科目
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10个专业为: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专业。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四科)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二科报考条件。
符合上述有关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四)报考条件相关说明。
为进一步明确报考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学历专业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编制了新版专业对照表(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考条件”栏目查询)。
四、报名事项
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采用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后资格审核确认。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10日9:00至6月24日23:00。在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可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www.nxpta.com)“网上报名”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报考人员预报名。报名系统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宁夏的报考人员报名。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用户注册。注册信息务必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学位(保存后不能修改删除,只能增加,仅限填5条)。照片采用近期标准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时,可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审核工具审核通过后再上传,以确保格式正确。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照片不合格的,需重新上传。
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结束前24小时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等待在线核验,注册完成并核验通过后方可继续报名,报考人员务必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选择考试。报考人员根据需要选择考试名称和参加考试的省市考区。
3.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逐项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填报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科目信息、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
报考人员点击报名系统页面的左侧菜单“修改报考信息”进入取消报名界面,点击“确定”按钮即可取消核查状态和确认状态,进行报名信息修改操作。缴费后不允许修改考生报名信息。
4.考生承诺。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名通知内容及相关要求,本人须签订(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签订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promise.html)“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考指南(www.cpta.com.cn/applyGuide/740.html)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
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并在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相关内容。
由于办理学历学位验证/认证需要一定时间,报考人员需提前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在职攻读成人教育学历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无法在线核验学历或提交相应学历证明材料,可向地市考试机构说明情况先行报名,事后补充相应材料接受审核。
5.现场核查。以下人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2024年6月10日至6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各地级市考试机构进行现场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或撤回承诺申请的;
(3)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4)部分科目免试人员。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之一);
(4)免试相关资料(原件,审核后退回)。
(二)网上缴费。2024年6月10日9:00至6月26日23:00,经资格审查确认的报考人员,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按照自治区价格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考务费:《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每人每科58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7元。
(三)咨询电话。各地考试机构报名事项咨询电话(工作日)
1.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0951-12333、5099130、5099131
2.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电话:0951-5555751、5555752
3.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石嘴山市大武口新区行政中心五岳路51号信息科技大楼7楼,电话:0952-2012599
4.吴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209办公室(开元大道44号),电话:0953-2028531
5.固原市人事考试和人才交流中心:固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南侧培训楼四楼,电话:0954-2662806
6.中卫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中卫市城区文萃南路人力资源市场二楼,电话:0955-7063920
五、考试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使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版)》。网址: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312/20231208_775619.html
(二)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9月2日9:00至9月8日15:00。报考人员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使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
(三)作答要求。《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为客观题科目,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客观混合卷,考生应试时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考试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带照片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
2.严禁应试人员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储存、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及与考试相关资料等物品带入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3.请应试人员密切关注考试期间考点所在地交通、天气情况,提前熟悉考点路线位置,规划出行方式,以便顺利参考。
六、考后资格核查
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发布,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的人员请及时关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的公告。考后成绩合格人员须持符合报名条件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年限证明(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之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资格核查,未在规定时间进行考后资格核查的视为放弃拟取得资格。
七、证书制发
(一)电子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证书查验”栏目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纸质证书。合格人员纸质证书由考生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证书查验”栏目查询资格证书办理进度及验证证书信息。
八、有关要求
(一)违纪违规处理。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在考试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等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相关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日常监管核查。报考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并配合考试机构日常监管中的核查工作,发现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成绩。
(三)安全提示。为保障广大报考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提前了解安全事项和考点应急疏散通道方向,发现安全隐患时及时报告,如遇突发事件需逃生时,听从考点安全员统一指挥有序离场。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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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教老师
2024/06/02 14:17:49 发布于 一建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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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的告知承诺制是什么?

根据官方规定,一级建造师报名的办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另一种是不采用承诺制方式。
建议:报名条件符合的考生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这样报名流程更加方便、快捷,无需去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可直接缴费完成报名,考试成绩通过即可拿证。
一、报名采用承诺制和不采用有什么区别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选择了告知承诺制的考生,即表明自己承诺符合报名条件,进行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时,如身份、学历、专业等信息自动完成核查后可被免予核查,考试组织机构(人事考试中心)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过,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人事考试中心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2、选择非承诺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在网上填报信息后,需要去现场进行核查,并提供相关纸质证明材料,也可采用网上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方式辅助进行现场核查。
3、一张图看懂:选择告知承诺制更方便、报名流程更快捷。
二、选了不采用告知承诺制还能改吗
不能修改。一旦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或“撤回承诺”,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务必慎重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和“撤回承诺”,同时在网上报名时不要随意选择,以免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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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教老师
2024/06/02 13:36:45 发布于 一建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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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表该怎么正确填写?

各地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公告已经陆续发布,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下面小编收集整理了“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表怎么正确填写?”的相关内容,请参阅。
第一步:选择核查点
选择核查点:无论是否需要人工核验,都必须选择核查点。建议选择就近的核查点。
学历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按照报名系统后续提示去核查点进行现场审核,或者在线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人工核验;
学历已通过在线核验的则不需要人工核验。

第二步:报考级别
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增报专业、免考二科。
1、增报专业:已经获得过一级建造师证书,再增项其他专业方向。
2、免考二科: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选择免考二科,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
3、考全科:未获得过一级建造师证书的考生都是选择【考全科】。
举例:新考生,今年只考2个科目,请选择考全科;
老考生,还差1个科目未考过,今年也只报考1个考试科目,也请选择考全科。
专业:《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矿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10个方向。
科目:4个科目,今年准备报考几个科目就勾选几个科目。

第三步:报考条件和学历、学位
报考条件:选择您符合的条件之一。(比如本科学历报考人员,可选择“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学历:选择您之前添加的学历信息。
学位:大专及本科学历,学位可不选。硕士、博士学位按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注意!报名填写的“学历信息”和“报考条件”必须保持一致。否则会提示“不符合报名条件”。

第四步:允许报名专业
允许报名专业分为:本专业、相近专业、其他专业,按照毕业证上的毕业专业勾选。
由于专业太多,可以尝试搜索专业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如果专业表里没有与之匹配的专业,可以选择相似或相近的。例如:机电一体化专业,可以选择“电气工程自动化”。
提醒:如果您此处不能点【选择】,请更换浏览器再试。推荐的浏览器为:谷歌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

第五步: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填写,没有的话建议填“无”。此处不影响报名审核结果,建议考生直接填无。
注意!报考“免二科”级别的免考考生必填(因为报考条件有一项是要求“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第六步:专业职称
建议大家优先选“无职称”,此处不影响报名审核结果。

第七步: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填写您的工作单位名称。(请按实际情况填写, 切勿填写虚假信息!不建议填“无”,目前没有单位可填上家工作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按照单位实际情况选择。
单位代码:可不填!此处不影响报名审核结果。

第八步:工作年限和专业年限
工作年限:按实际情况填写,此项为参加工作的实际工作年限。
专业年限:按实际情况填写,此项为从事建筑类相关专业的工作年限
注意!“专业年限和工作年限”必须和上面选择的“报考条件”一致!

第九步:已取得资格证书+资格证书号
下述内容为报考“增项”级别的考生必填!其他级别(考全科、免二科)可不填。
已取得资格证书:报考“增项”级别的考生,请选择“一级建造师”。
资格证书取得年度:按实际情况填写。比如2022年通过一建并拿证,那么可填写“2022年度”。
资格证书号:填写已取得的一建证书编号或者证书管理号。(可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证书栏目】查询)

第十步: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必填项。可填单位或个人家庭地址,不影响报名结果,随便填一个常用地址即可。
邮政编码:按实际情况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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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教老师
2024/05/31 11:42:29 发布于 一建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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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7日至17日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告》可知,确定了重庆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7日9:00-6月17日17:00,缴费时间为6月7日9:00-6月18日17:00,资格审核工作于成绩公布后进行。原文公告如下:

关于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19号)规定和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24〕21号)的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6月7日9:00-6月17日17:00;
(二)网上缴费时间:6月7日9:00-6月18日17:00。

二、考试信息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建筑、矿业、机电工程共10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二)考试设置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考试合格后获得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考场设置
考试考场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场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有关规定执行。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免二科”和“增报专业”三类。
(一)考全科条件
1.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二科条件
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增报专业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考增报专业。
(四)报考专业相关规定
为进一步明确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专业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编制了新版专业对照表。自2022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2022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应试人员,仍可参照原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
原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对照表见附件1,新版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3。
(五)工作年限及学历学位相关规定
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不包括结业证书和肄业证书)。
(六)外籍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报考规定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条件要求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使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版)》。网址: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312/20231208_775619.html
五、报名程序和要求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根据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规定,考生一旦正式报名考试,无论在考试前后,被发现有不实承诺情形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均会给予报名无效、成绩无效或证书无效等处理,请务必诚信报名。请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办事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
www.cpta.com.cn/promise.html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即:考生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应在重庆市内)。如非我市考生,以及因报名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号、手机号等)、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等),漏交或错交考试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核查、成绩和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
(一)注册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平台用户服务协议和用户隐私政策,如实填写注册信息;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维护个人信息。
(二)完善个人信息
1. 上传电子照片。报考人员登录系统后,按照提示进行相关操作。首次登录的报考人员,需要上传电子照片。
报考人员必须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使用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后,方可通过照片审核。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请慎重选用。
2. 完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进入“个人中心”界面,按照步骤完善相关个人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信息、学位信息、工作经历、联系方式等。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以便于接收考试相关资讯;如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在“个人中心”修改。
(1)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2)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
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可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在职攻读成人教育学历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无法在线核验学历或提交相应学历证明材料,可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继续完成报名。
考后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且报名期间未上传验证/认证报告的人员,资格复审时,按审核部门要求提交资料,接受人工核查。
因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在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范围内的报考人员应尽早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申请认证报告。
(三)填写报考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等),已填写的个人信息可直接引用。
(四)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 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2.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3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在线核查通过后方可缴费。
3. 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五)网上缴费
我市统一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可直接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作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收费标准:按照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建计〔2016〕82号和渝发改收费〔2022〕156号文规定,《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按每人每科61元收取,《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每科70元收取。
需要缴款收据的考生,可在缴费完成3个工作日后登录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电子票据查询平台查询下载电子票据(票据开具日期为考生缴费日期),考试中心不再开具纸质票据。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相关规范栏目《关于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电子票据查询流程的补充通知》。
(六)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2日-6日。
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身份信息不一致,务必在9月6日前(工作日),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查询更正。
请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
(一)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计划在2024年12月上旬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
(二)合格标准
自2022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七、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我市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资格实施在线人工核查。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前期未核查的上述4类合格人员进行补充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及时补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核查资格,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请考生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并留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
八、监督监管
考试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相关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九、证书发放和查询
核查结果公示期满后,考生可关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查看纸质证书或纸质合格证明领取通知;考后资格核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通知要求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证书(证明)。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电子证书(证明)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其它要求
(一)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电子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相关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二)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考试开始12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
(三)考生在答题前应仔细阅读试卷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规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答题卡,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考生在考试期间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诚信参考。对于违纪考生,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五年或长期等处理。涉嫌替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十一、咨询电话
(一)报名条件咨询电话:023-12333;
(二)报名系统操作、缴费咨询电话:023-86868838、88152240。
附件:1. 原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对照表
2.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本科)专业对照表(2022年版)
3.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硕博)专业对照表(202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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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教老师
2024/05/30 10:35:20 发布于 一建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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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7日至17日

根据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可知,2024年山东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已确定为6月7日至17日。考生需在此期间完成报名手续,确保资格审核通过,以便顺利参加考试。具体报名流程和要求如下。
(一)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
报名时间:2024年6月7日9∶00—6月17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6月20日9∶00—6月30日16∶00
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应试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并上传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的正面证件照(上传照片前应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处理,通过后方可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等。以往已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应试人员不得更换照片。已注册的应试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完善相关信息。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应试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信息,诚信参考,本人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承诺。
(二)报名服务平台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自动核验,提交补充相关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核验结果,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应试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现场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三)报名期间,应试人员务必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报考信息与报考条件进行比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点击报名确认按钮,进入缴费状态,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应试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所在市报名参加考试(资格核查、合格证书发放均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由于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核查通过后,无法修改报名信息,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应试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一经选择无法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请慎重选择。
(四)资格核查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报名期间资格核查截止时间统一定于6月19日16:00。核查程序如下:
1.所学专业与允许报考专业不符的应试人员,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网上人工复核所学专业,务必于6月19日16:00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2.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上传证书(证明)等相关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2)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
(3)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3.以下三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1)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
(2)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报名事项的应试人员;
(3)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仅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提供);
(5)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仅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提供);
(6)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仅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提供)。
4.以下四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在线验证/认证报告PDF版,按照规定时间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1)2002年以前取得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
(2)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
(3)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5.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上传证书等相关材料,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应试人员务必于6月19日16:00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申请、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核查的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应试人员,仍须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
6.其他需要到现场核查的情形,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可要求应试人员到规定核查点进行现场核查。
(五)各市要严格报名资格核查工作,可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人员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备查。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各市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应试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未按照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雷同答卷成绩按无效处理。
(六)忘记登录用户名、密码的,与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010-87901800)进行解答。
(七)应试人员须在2024年9月3日9∶00至9月8日18∶00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八)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在全省16市设置考区(考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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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教老师
2024/05/29 14:13:09 发布于 一建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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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一建考试报名时间已确定,报考指南抢先看!

中国人事考试网已发布《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重要提示》,确定了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预计为6月7日-28日
一建考试报名流程如下:
1、报名注册

首次报考人员应提前注册,注册时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协议》、《注册须知》,如实、准确填写注册信息(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用户名、密码等相关信息,以便随时登录查看报考信息)。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要重新注册,但须提前补充完善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核验结果,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2、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上传前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
未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报考人员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已经注册并成功上传照片的报考人员无需更换照片。
3、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完善注册信息后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考试、报名地,并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及考试报名操作流程,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确认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4、资格核查
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确认后,系统自动审核报名资格,无需人工审核,通过后可直接缴费。
需要说明的事项: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5、网上缴费
报名成功后,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除政策因素外,原则上不予退费。
6、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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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教老师
2024/05/29 11:13:14 发布于 一建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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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10日开始

兵团2024年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0日至26日,报考人员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一、报名相关事宜
(一)网上报名

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时间:2024年6月10日-6月26日
(二)资格核验(网上核验或现场核验)
网上或现场核验时间:2024年6月10日-6月27日。
(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 节假日除外)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6月10日-6月28日。通过资格核验的人员自行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条件如下。
(一)考全科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二科
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增报专业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按照上述内容做好政策宣传和报考条件核查,确保政策落地落实。
三、报考须知
(一)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报考人员须承诺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责任。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上述人员须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报考人员可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 下同)“政策文件”栏目或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下同)“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报考问答”了解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验,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依据报考人员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报名条件核查、日常监管、不实承诺处理等重点环节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不实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二)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按要求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考试不设置补报名、补缴费环节。
2.报考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2B铅笔、黑色墨水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3.《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4.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5.应试人员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考试和考场管理相关规定,自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检查和监督,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执行。
6.考试大纲使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版)》。网址: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312/20231208_7756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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